1.有权利。
2.如果工作职责中包括出差则员工不可以拒绝出差,如果是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导致工作职责发生变化需要出差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单位出差的要求。
3.单位安排员工出差可分情况,一种是临时出差,此时出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而员工就应当服从单位的安排,也就是此时不能拒绝。
4.另外一种是长期出差,通常是在3个月以上,这时候就关系到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变更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单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此时员工可以拒绝出差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