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即以专利入股的,应该当专利权转移至公司名下。
2、公司应当按公司法进行注册登记。进行注册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验资证明中应当附上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非专利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者市科技主管部门的证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