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没有对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做出专门的规定。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