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般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做伤残鉴定;如果单位未申请的,则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