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经拿到劳动合同辞职书的,不算,如果单位还未正式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就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可得出。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此条规定,劳动者在辞职的时候,应当预留三十日的时间让用人单位可以招录补充人员,保障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劳动者在此期限内要离职的,用人单位有权不予同意。因此,虽然已经递交了辞职报告,但并不能证明双方当时就协议解除了劳动关系,因此受伤仍然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