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造成劳动者患病后无法报销医疗费用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