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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专利撤回,专利人该怎么做
专利申请撤回是专利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授予专利权以前将专利申请收回。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明示撤回即由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要求撤回专利申请的书面文件,默示撤回则主要以消极的不作为表示。例如,在实行延迟审査制的国家中,申请人需在自申请日起一定时间内(例如3年内)请求实质审查,如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提出这一请求,即视为撤回申请。
专利局在进行了实质审査后,认为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通知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其意见或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逾期不答复的,也视为撤回专利申请。申请在公开前撤回的,可重新提出申请。但在公开后撤回的,重新申请将会因丧失新颖性而被驳回。不过申请专利为什么要撤回呢?
专利撤回的原因大致是这样的,该发明专利申请很大的几率不会通过,或者是申请的专利是比较简单专利,申请专利反而对自己造成损失的情况,或者是专利申请专利技术比较高端,不想透露专利的具体详情,作为保密专利一直使用,不申请专利也有好处和坏处,不申请一直使用,但怕泄露机密;申请有保障,有时限,有一些专利不适合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