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股东本人到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注销并没有规定要股东到现场,股东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办注销登记的,委托人持委托书、清算报告等材料办理注销登记。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三)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四)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六)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