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面以公司的名义借钱,签合同,股东不需要承担责任。
2、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对外活动,按公司章程和制度规定进行,一般不需要经过股东同意。
如果章程规定,某项事务要经过股东会同意,在开展这类活动时,才需要经过股东会的同意。股东对公司的责任是足额出资。只有出资不足,才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