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股东退出的方式
(一)股权转让
(二)公司减资
(三)要求公司回购
(四)解散公司
(五)破产清算退出
(六)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七)利用撤资(减少注册资本)退出
(八)利用公司被吸收合并注销退出。
公司减资的程序(一)必须由股东的表决通过。由董事会提出减资的具体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特别程序通过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程序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二)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三)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减少,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因而,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