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是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1)相关公众包括两类:一类是与商标所示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即最终消费者;二是与商标所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紧密关系的其他经营者。
(2)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是指普通消费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