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应该承担以下责任: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不按约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应当及时向公司足额缴纳。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当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股东应该补足其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