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辞退股东,该股东的股份按照公司章程处理
2、一般处理的情况是:转让给公司其它股东或公司股东之外的第三人,但须大多数股东同意。
3、不同意的股东,须受让退出股东的股份。在股东辞去任职的公司职务,以及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未注销出资证明书等情形下,股东离开公司仍保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
4、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所以股东被辞退,辞退的是作为劳动者的自然人,不影响其持有的股份和作为股东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