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专利申请法律都有如下规定: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有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发给专利证、公告等程序;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有申请、受理、初步审查、发给专利证、公告等程序。
3: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4: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5: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6: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