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
《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因此,设立分公司还是需要股东会进行决议的,并且经过同意后向登记机关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只有满足相关要件才能成功设立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