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著作权法在有关章节和条款中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著作权法和合同取得著作权使用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并获取报酬的权利。
2、使用人通过许可获得著作权的专有许可权,使用人如果允许第三人使用该使用权,必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
3、出版社取得使用权,享有专有出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