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具有资合兼人合的性质,股东之间要求有一定的信任关系,股东数量也有所限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下限为1人,上限为50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果股东人数超过50人,则必须设立为股份公司。此外,国家作为特殊主体,可以国有资产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受本级人民政府授权行使出资人职责,设立只有一个股东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