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欠公司钱的处理方式是,公司可以催告股东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如果股东拒不偿还的,则公司可以以股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