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识产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知识产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