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股东可以在章程中约定:股东出质需经股东会同意。
从法律风险控制的角度看,事情远未结束。因为工商登记部门只会对股权出质进行形式审查,不涉及实质审查,即使一项股权出质经登记生效后,也可能因为质押合同被申请撤销而导致质押无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