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如下:
1、行为主体,行为主体为公司投资者,即股东;
2、主观方面,这取决于公司股东是否故意逃避出资,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贷款关系或其他依据,长期占用股东出资不支付任何费用,可能涉嫌抽逃出资;
3、侵权对象,是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公司验资成立后抽逃出资。抽逃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可能涉嫌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