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找不到股东,那么可以通过法院审理,进行强制清算破产,并将破产消息登报进行公示,告知股东公司清算破产注销事宜。这样就不会影响公司注销的相关事宜。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出来后,解决起来就容易多了。其中,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根据以上规定,在公司清算破产过程中,债权人可以起诉公司和股东,要求他们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虽然有的股东消失,但依法要承担股东应负的责任,毕竟现在技术发展迅速,公安部门也可以进行网上追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