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破产股东未按公司章程履行出资义务,包括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属于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相关规定,此时公司或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
故,如果破产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或其他股东对破产股东享有债权,破产管理人应通知公司或其他股东申报债权。
其二、破产股东对所投公司出资未到期,并不属于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股东破产,公司并不当然享有对股东的债权,需要参考股权价值进行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