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可以撤销分公司,撤销分公司也是需要开股东会议的。注销公司的条件如下: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总公司可以经下列程序撤销分公司:
1、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撤销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经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材料;
3、经登记机关审核后,就可以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