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小股东利益保护的规定如下:
1、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2、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
3、可以拒绝提供咨询,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咨询,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