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申请解散公司可以在股东会或者是股东大会上提议解散,决议解散需要经过特别表决。也可以在法定情况下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如经营管理发生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