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股东表决权可以授权其他股东行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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