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面回答
合作社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所以,合作社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详细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