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纳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因为出资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由于我国实行认缴制,所以只要承诺认缴,并记载于股东名册,就享有股东资格。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最长为20年。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