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解答
股东以公司名义对外担保是有效的,但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研究并表决同意后执行,如果股东是个人擅自以公司的名言对外担保的,则是不具备法律意义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认定。此外,我国《公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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