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权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对上报董事会的财务决算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有审批权。
3、有对公司年度总的质量、生产、经营、方针目标的审批权。
4、有权决定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置,并对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有审批权。
5、有权批准建立、改进公司经营管理体系。
6、有权向董事会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有权聘任或解聘由董事会任免以外的公司管理人员。
8、有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审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