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有:
1、公司法第四条,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第三十三条,股东享有查阅、复制权;
3、第三十四条,股东享有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4、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