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是指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股权所有人在企业中根据《公司法》登记拥有哪些权利,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利。与所有权、财产权、出资人权利相比,股东权是最明确、最清晰的权利。股东权利具有以下特征:
1、股东权利的内容是全面的。公司法理论将股权分为自利权和共益权。自益权一般属于财产权,如股息或红利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购买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份转让权等。共益权是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一般为非财产权,如表决权、查阅公司文件的权利、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对董事和高级职员的监督权等。本质上,公司只是为股东谋取利益的工具,所以自利权是有目的性的权利,而共利益权只是实现自利权的手段性权利。
2、股权是股东通过出资而形成的权利。通过向公司出资,投资者将失去其投资财产的所有权,以换取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3、股东权是一种成员权。股东以公司法人的身份投资设立公司,成为该法人的成员,从而取得成员权。成员权是一种独立的权利类型,包括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成员权既不同于传统私法中的纯粹物权或债权,也不同于传统私法中的纯粹人格权或身份权。会员权指的是权利,其实更像是一种资格或权限。其本质是群体成员根据其在群体中的地位而产生的具有利益内容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