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但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其分配情况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并且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2.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3.股份转让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依法转让其股份。
4.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优先股。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