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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特殊规定

2022-11-21116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时的请求撤销权。

二、查阅复制权

1、章程、股东会纪录、董事会记录、监事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复制;

2、会计账簿——查阅;

3、查询程序:股东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有不正当目的拒绝的,15日内书面说明理由——股东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转让股权

1、向第三人转让——过半数人同意;转让的程序:需要书面通知——30日未答复,视为同意;不同意的情形下,股东应该购买;不购买的情形下,视为同意;

2、向其他股东转让,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

四、强制执行中的优先购买权

法院强制执行——通知——20日内行使,否则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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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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