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制品出版、制作、发行、出租需得到合法授权。
2、复制品侵权的,侵权者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3、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4、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