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对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条件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2、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
3、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4、解散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申请
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股东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措施。
5、解散公司诉讼管辖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
6、解散公司诉讼审理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是以调解为主。在审理中如果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的,只要协商的结果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一般会支持。当然,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法院也将会及时判决公司是否应当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