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资成立子公司的,是属于公司的投资计划之一,是需要经过股东会议决定通过后才能执行的。
2、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3、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