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对于与他人之间产生的网络商标侵权纠纷是可以向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网络商标侵权纠纷的级别管辖一般都是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辖。
2、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