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对联合商标进行使用的时候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注册的联合商标,要在核准注册后才能在市场销售带有该商标的商品。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