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联系不上应该采取以下方式解散公司:召开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无法作出有效股东会决议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