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本文将为大家介绍著作权侵权的一般行为。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我国著作权法第条规定的著作权侵权的一般行为有种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的行为。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行为。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著作权侵权的一般行为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