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版权登记在版权局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版权登记办理事项。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版权登记办理事项。
2、版权登记一般登记机关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能够审核批准,是从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审核通过的,就发给登记证书,并向公众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