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在食堂打架是否属于工伤还需要结合3个条件进行判断,一个是受伤的时间,第二个是受伤的原因,第三个是受伤的地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第一个是受伤的时间为工作时间。第二个是受伤的地点为工作地点。第三个是受伤的原因与工作有关。此外,在上下班期间受伤或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或者是患有职业病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员工下班在食堂打架不算工伤,原因在于不满足上述3个条件。第一,受伤的时间为下班时间,不是工作时间。第二受伤的地点为食堂,不属于工作地点。第三受伤的原因不是工作原因,是由于打架造成的,因此不构成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