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软件的出现带有一定的必然性,其社会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针对不同类型的行为采取包括法律在内的不同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恶意软件及其主要特征在法律实务中的应用
法律手段在其中应当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如何才能积极有效地产生保护作用,需要深入分析与恶意软件有关的业务模式、业务构成和相应的社会危害后果。在明晰利益冲突的基础上提炼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并以法律问题的形式出现为前提,然后正确地适用法律。从业务中来,到案件中去,总结法律实务的经验与技巧。
1.民间组织对流氓软件的定义
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对流氓软件的定义:流氓软件从技术上讲,恶意广告软件(adware)、间谍软件(spyware)、恶意共享软件(maliciousshareware)等都处在合法商业软件和电脑病毒之间的灰色地带,它们既不属于正规商业软件,也不属于真正的病毒;既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也会给用户带来种种干扰,称这种软件为流氓软件,不是合法的版权软件。
2.行业协会总结流氓软件的八种主要特征
中国互联网协会认为:恶意软件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不包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中国互联网协会对恶意软件特征总结为包括其他侵害用户软件安装、使用和卸载知情权、选择权等恶意行为在内的八种情况。
3.研究机构总结流氓软件的基本特点
互联网实验室认为流氓软件,也称恶意软件或不良软件,是指在利益驱动下,降低甚至剥夺用户对软件操作的自主权、控制权。其中包括未明确提示用户或者未经用户许可情况下,通过隐藏手段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强行安装运行,且不容易卸载的软件。所有五种情况或者是五个方面的特点。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恶意软件及其主要特征在法律实务中的应用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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