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破产员工工资应当以破产财产清偿。工厂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