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遭人身伤害死亡由侵权人赔偿,因病死亡按因病死亡待遇办理,违法犯罪自行负责。
2.职工在工厂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且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