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产假没有存在劳动合同法中。
2.但是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有规定流产假。如果女职工未满四个月流产的,有十五天产假,如果女职工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有四十二天产假。
3.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