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
兹有本人因,现拟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正式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本人特依国家法令与公司管理制度,依程序向公司提交书面,请予以批准。
本人同意该一经批准,列为公司档案,不予退还;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