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期是新工人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在劳动合同制实施后,还是应该要采用这种培训方式,并且还要按照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期限实施。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了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和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和学徒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和见习期可以同时约定,但是试用期不可以超过半年。见习期是一种适应企业实际情况的应届毕业生的考核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一个概念,而是人事制度下的一种实践。